浪委〔2009〕16号
中共浪川乡委员会 浪川乡人民政府
关于二oo九年村主要干部工作业绩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施办法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
为切实增强村主要干部的工作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全乡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不含乡下派任职)
二、考核原则
1、相对平衡原则:结合全年乡党委政府主要工作目标,按人口规模大小,将19个村分成二个组别。
2、强化激励原则:将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按组别进行排名,第一组前四名为优秀,第二组前三名为优秀,各组后两名为一般,其它为良好。各类综合性先进一般从业绩优秀的村当中产生。
3、突出发展原则:围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这个重点,突出考核各村的经济发展情况。
4、“一票否决”原则: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考核不合格的村,给予“一票否决”,不得评比各类综合性先进,考核奖金按相应档次每分标准的70%计发。
三、考核项目设置
农村经济发展、党建和社会事业、班子成员评价、附加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计分标准
(一)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设置附加减分,具体办法和标准附后。
(二)分组设置。以人口为准进行划分:1000个人口以上划为第一组, 1000人口以下的为第二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10个村):占家、大联、洪家、马石、芹川、全朴、
芳梧、鲍家、联欢、大塘
第二组(9个村): 桃源、杨家、新桥、浯溪、裕丰、峰川、源峰、
狮古山、汇源
(三)奖励办法:根据考核得分,优秀的每个村每分奖励20元,良好的每个村每分奖励15元,一般的每个村每分奖励10元(奖金书记、村主任各50%)。
五、考核组织
为保证目标责任制考核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村级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在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考核结果经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通过。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方拥军
副组长:王跃平 姜崇平 朱杭州
成 员:胡丹青 汪仙妹 汪盛晶 吴爱武
附件:1、二oo九年村主要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2、浪川乡2009年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3、浪川乡2009年度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中共淳安县浪川乡委员会
浪川乡人民政府
2009年4月1日
二oo九年村主要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基本分部分)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 分 | 考核细则及评分办法 | 考核部门 (责任人) |
一、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39分) | 1.农村经济总收入 | 3 | 完成任务记3分,完不成不计分。 | 农经站 |
2.农民人均纯收入 | 3 | 完成任务记3分,完不成不计分。 | 农经站 | |
3.人均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 | 3 | 完成任务记3分,完不成不计分。 | 农经站 | |
4.新发展茶、桑、竹、黑木耳 | 30 | 根据下达的茶、桑、竹、黑木耳发展任务,完成任务各计7.5分,完不成不计分,超额完成按附加分办法加分。毛竹如果因无发展空间可用油茶、干水果发展等面积替代。(计划以乡政府名义下达;蚕桑、茶叶以当年定苗数为准对照当年的计划认定,毛竹以当年验收数为准对照上一年的计划认定,黑木耳以当年订购菌种数认定,油茶、干水果以相关部门当年的验收数为准) | 乡农办 | |
二、 党 建 和 社 会 事 业 (51分) | 5.党建工作 | 8 | 按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折算 | 组织办 |
6.综合治理 | 8 | 按综治工作考核办法折算 | 综治办 | |
7.计划生育 | 20 | 按计生工作考核办法折算 | 计生办 | |
8.两个保障 | 10 | 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任务计5分,完不成不计分;完成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任务计5分,完不成不计分 | 社会保障站 | |
9.村务公开 | 5 | 不按规定公开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农经站 | |
三、 测评 10分 | 10.乡班子成员评价 | 10 | 班子成员民主打分的平均分。 | 考核小组 |
二oo九年村主要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附加减分)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 分 | 考核细则及评分办法 | 考核部门 (责任人) |
四、 加 减 分 | 11.造田造地 | + | 经县验收合格,新造田(地)每20亩加1分,3分为限;宅基(废弃厂矿等)地整理每5亩加1分,3分为限。 | 土管所 |
12.毛竹、蚕桑、茶叶发展 | + | 超任务发展的,蚕桑每10亩加1分,以10分为限;茶叶每5亩加1分,以10分为限;毛竹每20亩加1分,以10分为限;黑木耳每超1万袋加1分,以10分为限。 | 乡农办 | |
13.县以上先进表彰 | + | 被评为省、市、县级(不含县级部门)文明村等荣誉称号的分别加6、4、2分。 | 考核小组 | |
14.土地征用 | + | 配合乡政府征用工业、城建等用地每10亩计2分,10亩以上部分每1亩加1分,加至10分为限。 | 工 办 城建办 | |
15.招商引资 | + | 村主要领导引荐在本乡创办外来投资企业(县外),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企业5分/家;1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企业10分/家。乡协助办理减半计分,同一项目就高计分,不重复计分。 | 工 办 | |
16.来料加工 | + | 全年累计加工费收入达5万元,加3分,每增1万元加1分,加至5分为限。新办来料加工企业,每家加3分。 | 来料加 工办 | |
17、村道养护 | +- | 按检查和考核,评3个最好的村加5分,12个中等村加2分,2个最差村扣5分,2个一般村不加减分。 | 养管办 | |
18.清洁乡村 | +- | 按检查和考核,评3个最好的村加5分,12个中等村加2分,2个最差村扣5分,2个一般村不加减分。 | 城建与环保办 | |
19.乡村旅游 | + | 每引进一个旅游项目加5分,每新办一家“农家乐”(证照齐全)加1分,以10分为限。 | 乡村旅游办 | |
20.保护耕地 | - | 每发生一起未批先建事件扣5分。 | 土管所 | |
21.党员干部违纪 | - | 村主要干部受到违纪处分每起扣5分,受到刑事处罚的每起10分 | 纪委 | |
22.群体信访,越级信访 | - | 每发生一起赴京到省市进县上访的每起分别扣10分、8分、5分;5人以上、重复信访加倍扣分 | 信访办 | |
23.招投标管理 | - | 工程建设、资产出让不公开招投标每起扣5分。 | 纪委 招标办 | |
24.安全事故 | - | 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1-5分 | 安全办 | |
25. 帮扶项目 | - | 不按时完成帮扶项目、违规使用帮扶资金或不及时上报材料的,扣1-5分 | 扶贫办 | |
26.林政管理 | - | 发生火灾30亩以上,一次扣5分;发生火灾组织扑救不力的每次扣10分;发生林政管理事件受司法查处、发生林政纠纷不及时调处的每起扣5分。 | 林业站 | |
27、春蚕订种 | +- | 完成订种任务的加5分,完不成扣5分 | 乡农办 | |
28、重点工程 | + | 视配合县、乡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加1-5分 | 考核组 | |
29、公共卫生 | +- | 完成献血计划加2分,超额完成再加1分,完不成扣3分,完成农民健康体检计划加3分,完不成扣3分。 | 卫生线 | |
30、参加会议 | +- | 主要领导每缺一次扣1分,不记笔记每次扣0.5分 | 组织办 | |
31、服务企业 | 帮助企业新招工,每3人加1分,5分为限 | 工办 | ||
32、土地流转 | 连片50亩以上,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流转项目每个加5分 | 农办 | ||
33、其 它 | + | 可以加分的其它项目,加1-5分 | 考核组 |
浪川乡2009年党建工作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序号 | 项 目 | 评分办法 | 备注 |
1 | 党建基础工作(20分) | 1、支部记录本记录齐全(6分)。支委会不少于6次,每缺一次扣1分;党员大会不少于6次,每缺一次扣1分;民主生活会不少于2次,每缺一次扣2分。 2、新三会记录本记录齐全(6分)。每缺一次扣2分。 3、远程教育记录齐全(6分)。每缺一次扣1分。 4、明确一名党建基础工作具体负责人(2分)。不明确的扣2分,工作不认真的扣1分。 | |
2 | 执行各项制度(30分) | 1、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15分)。未招标先行动工的每个项目扣10分。程序不规范,发生信访的每个扣3-5分。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15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不超规定限额。超限额扣10分;按时按季规范公开财务。不公开每次扣3分,不规范每次扣1分。 | |
3 | 党员发展 (20分) | 1、完成党员发展年度计划(5分)。未完成计划扣5分。 2、发展党员程序规范,资料齐全(8分)。党员转正超期的每人次扣3分;未进行票决的扣2分;考察表、志愿书填写不规范又不认真整改的扣5分。 3、发扬民主,杜绝信访(7分)。发展党员因程序不到位引发信访的每次扣5分。 | |
4 | 党费收缴 (10分) | 按时足额上缴党费,不按时或不足额的扣10分。 | |
5 | 远程教育 (20分) | 1、管理员工作到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10分)。发生故障不报修,雷击,浸水,灰尘多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发生失窃的扣20分。 2、每月下载远程教育节目(5分)。查已下载节目的时间,每缺一个月的节目扣2分。 3、张贴节目预告,组织远程教育节目的播放(5分)。张贴预告全年24次,播放节目24次,以记录或台帐为准,不合要求的扣5分。 |
浪川乡2009年度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检查扣分 |
1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平安”创建,反邪教工作是否纳入村年度工作计划 | 5 | 1.无计划扣5分. |
2 | 综治组织落实,治保调解组织发挥作用好 | 5 | 1.组织不落实扣5分。 2.治、调组织发挥作用不好扣5分 |
3 | 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纠纷不上交 | 20 | 1.矛盾纠纷上交1件扣2分 |
4 | 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调处纠纷 | 10 | 1.不协助酌情扣分 |
5 | 无因调解不及时和调解不力,发生民转刑案件 | 10 | 1.有民转刑不得分 |
6 | 不发生“八类”重大案件 | 10 | 1.发生“八类”重大案件不得分 |
7 | 无毒、无邪教。并及时协助查处毒、邪教案件 | 5 | 1.发现毒品案件扣5分 2.对邪教组织打击不足扣5分 |
8 | 犯罪率控制在0.06% | 10 | 1.犯罪率超过控制数扣10 分 |
9 | 及时宣传交通管理法。 | 5 | 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1人扣5分 |
10 | 村综治工作站建设,有场所,有桌,椅,台帐齐全 | 5 | 1.综治站硬件不全酌情扣分 |
11 | 执行不稳定因素每月排查制度,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 | 5 | 1.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不力酌情扣分 |
12 | 综治工作“平安”创建,维护稳定工作中的特色性工作 | 10 | 1.“平安”创建不力酌情扣分 |
附减分 | 发生刑事案件每一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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