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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打工出事故 求助司法获赔偿
2016-01-21
工地打工出事故 求助司法获赔偿

  临近春节,对于外出打工的人们来说,本是准备回家团聚的时节,但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卢某(化名)来说,却再也回不去了。卢某在千岛湖某工地上开车,2015年12月16日中午,卢某驾驶工程车倒车时,突遇刹车失灵,情急之下卢某从车上跳下,不幸身亡。

  近日,从外地匆匆赶来的卢某家人来到千岛湖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够作为中间人,协调赔偿事宜。接到调解申请后,千岛湖司法所立刻联系了工程负责人孙某(化名),通过了解得知该工程项目是孙某从钱某(化名)手上包来的,无力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

  经过几番调解,三方初步确认赔偿金额在六十万元左右,但对于责任如何承担,孙某、钱某相互推诿,暂时无法达成一致。调解人员介绍,此案中需要抓住三个要点:一是钱某将工程分包给孙某,二是孙某在分包资质上存在一定瑕疵,三是死者卢某受雇于孙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孙某、钱某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孙某、钱某经过调解后共同承担了死者卢某的死亡赔偿。

  外出务工人员为了生计背井离乡,他们身上背负着的是全家老小的生活梦想和希望,所以如何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杜绝事故隐患,从而保障其生命安全,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记者 邵建来 通讯员 詹敏)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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