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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7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淳献办〔201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乡无偿献血工作,确保完成县对我乡的考核任务,为临床用血提供血源。经乡政府研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各村要利用黑板报、健康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乡范围大力宣传普及无偿献血法律法规、政策及无偿献血、临床用血科普知识,发动村民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


二、组织落实。根据县下达我乡的指标任务,结合各村人口等实际情况,将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指标分解到各村(具体见附件),希望各村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有目标任务的有效完成。


三、保障制度。无偿献血工作列入村主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评选出组织工作优秀的村给予通报表彰。


四、时间地点。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富文乡献血时间定于627日上午830分,地点在乡政府中巴车站停车场。


 


                       富文乡人民政府


                      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2014年度无偿献血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村名


人口总数


参与人数


献血人数


备注


1


青 田


538


21


7


 


2


富 文


1688


60


20


 


3


漠 川


630


24


8


 


4


聚 璧


372


15


5


 


5


燕 坑


444


15


5


 


6


 


451


15


5


 


7


方家畈


480


18


6


 


8


查 林


540


21


7


 


9


重 坑


484


18


6


 


10


六 联


671


24


8


 


11


 


6298


231


77


 


注: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健康要求:


1年龄要求为:男、女性均为18~55周岁。


2、男性体重50公斤(含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含45公斤)以上。发育正常,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缺者。


 


 


 


 


 


 


 


 


 


 


 


 


 


 


 



 


无偿献血 ―― 生 命 的 呼 唤


无偿献血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当代的深化和发展。无偿献血者不仅用自己的热血拯救了同胞的生命,也用自己的博大情怀倡导了一种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


无偿献血是爱,是勇气,是奉献。


一、参加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


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男≥50kg,女≥45kg


脉搏:60/min100/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min,节律整齐。


血压: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脉压差:≥30mmhg


体温、营养、发育正常、心肺正常、肝脾不肿大,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脏器切除史


血红蛋白检测符合国家要求


alt(肝功能)检测符合国家要求


乙肝表面抗原初筛阴性


二、献血前后应注意事项


▲献血前保证睡眠,清淡食饮食,切勿空腹献血。


▲献血时保持情绪平稳,避免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拳头有节奏地握紧放松。


▲献血后注意休息,适当增加营养,切勿暴饮暴食,保护针眼,防止感染。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三、无偿献血的流程


登记(请您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填写一份登记表。)→体检(医生给您免费测血压、听心肺、询问病史、血型检测、乙肝表面抗原和alt快速检测。)→献血(以上检查合格后您可以参加无偿献血。)→领证(献血后请在一旁稍休息,工作人员会发给您一本全国统一的《无偿献血证》。)


四、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五:办理还血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献血者本人用血:
1)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每日清单(写清病名、血型、血液品种、数量、日期)
4)医院用血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成员用血:
1)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
2)献血者、用血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每日清单原件(写清病名、血型、血液品种、数量、日期)
4)医院用血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献血者与用血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用血人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其中之一)
3.
办理还血报销地点及时间
1201411日以后用血的,在淳安县卫生局献血办(千岛湖镇行岗路1号)报销,时间:周一至周三,联系电话64810556
2201411日以前用血的,在献血车上(西园广场大门入口处)报销,时间:每周四上午,联系电话64701397


 


县献血咨询电话: 64810556    13606540610


 


温馨提示:献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乡镇概况

淳安县富文乡位于淳安县东部。东与建德、桐庐毗邻,西南千岛湖正相连,北与文昌镇交界。

富文乡政府以驻地自然村得名,乡政府驻地西南距县城仅17.5千米,全乡有三条通县城公路,到县城只需20分钟车程,距杭千高度公路出口仅10分钟车程,交通十分方便,地理条件、环境资源得天独厚。境内森林茂盛,气候宜人,山庄、别墅、农家乐林立,十分方便游客吃、住、玩。距乡政府所在地3公里东南大门的“森林氧吧”鹤立鸡群,吸引八方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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