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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月18日讯(中国蓝融媒体中心 浙江卫视记者 金亮)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2019年浙江居民收入总体保持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分别连续第19和第35年荣膺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缩小,一体化统筹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19年浙江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99元,比上年增加4059元,同比名义增长8.9%,比上年略降0.1个百分点;由于全年cpi涨幅较上年扩大,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5.8%,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8511元,同比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名义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8498元,同比增长9.6%;人均财产净收入5708元,同比增长8.8%;人均转移净收入7182元,同比增长8.8%。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走势
按常住地分,2019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82元,比上年增加4608元,同比名义增长8.3%,比上年低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5.4%,比上年降低0.6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33663元,同比增长8.1%;人均经营净收入9115元,同比增长9.6%;人均财产净收入8202元,同比增长8.1%;人均转移净收入9202元,同比增长8.0%。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城镇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76元,比上年增加2574元,同比名义增长9.4%,增速与上年持平;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6.0%,比上年降低1.0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8480元,同比增长9.4%;人均经营净收入7296元,同比增长9.3%;人均财产净收入852元,同比增长8.6%;人均转移净收入3248元,同比增长10.4%。
“十三五”以来浙江省农村居民收入分季度增长趋势
2019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1,比上年同期缩小0.03,比全国平均低0.63,仅高于天津,并连续7年呈缩小态势,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收入水平居全国第3、省区第1位
2019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30733元)高19166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42359元)高17823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3位、省(区)第1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北京和上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16021元)高13855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2位、省(区)第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全国第1的是上海。
从增长情况看,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和实际增速均与全国平均水平一致,名义增速与广东并列全国第16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和实际增速均快于全国0.4个百分点,名义增速与陕西、福建并列全国第1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和实际增速均慢于全国0.2个百分点,名义增速与湖北、甘肃并列全国第19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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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