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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讯 (通讯员 章小�) “新发展铁皮石斛大棚基地每亩奖励3000元,新发展一个10亩以上的铁皮石斛基地另外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这是石林镇为加快农业有序快速发展,于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石林镇农业经济发展的若干奖励政策》中的内容。
该政策规定,凡在石林镇符合标准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都是奖励对象。该政策突出奖励在设施农业、企业扩规进级、传统产业改造等方面的建设成就。如新发展蔬菜、草莓等大棚基地1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2000元,连架钢管大棚每亩奖励2500元;被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每家奖励1万元;被评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每家奖励0.5万元;被评为三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家奖励0.5万元。毛竹低改方面,按标准实施一竹二鸡三笋基地,并通过验收的每亩奖励500元。
该政策的出台,主要目的在于集聚石林镇优势资源,深入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推动发展现代农业,提升石林镇农业科技含量。加快发展规模农业,增强特色产业发展优势。争创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强化服务示范,确保石林镇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入逐年稳步增长。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