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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林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6

关于印发石林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石政〔2015〕26号

关于印发石林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防汛办有关加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的文件精神,特制定石林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望各村、有关单位认真按照预案开展工作。

  附:《石林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

   

  石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抄送:县防汛办、县水利局

  石林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台风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章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以及由洪水等引起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章 概 况

一、地理位置、空间范围及人口

  石林镇处于淳安县与建德市交界位置,为淳安县对外交通的东南门户,北面临千岛湖,西接里商乡,东、南与建德市接壤,紧临新安江水电站,距离建德市区大约27公里,陆路镇政府所在地距淳安县城40公里,水路距县城25公里。石林镇通过建德,走320国道到杭州市区距离大约170公里。石林镇为淳安县唯一一个通火车的镇,金千铁路的终点站设在茶园村。全镇辖8个行政村,1446户,总人口4828人,行政区域面积144平方公里。

第三章   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组织机构

  石林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指挥长、分管领导和人武部长为副指挥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石林镇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全面负责全镇防洪抢险工作。全镇防洪抢险工作由石林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各司其责,统一调度,协同作战。

  二、防汛指挥程序

  镇防汛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和县防汛指挥部关于暴雨天气消息后,应及时通知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以及带班领导、同时传达到全体镇、村干部和各防洪抢险组,实行24小时待命,并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相关人员在接到防洪指令后,立即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准确将相关情况向县防办报告。

  三、防汛职责分工

  (1)指挥组防汛防台职责

  ①负责全镇防汛指挥下协调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令,指挥本地区抗洪救灾行动。

  ②根据汛情趋势,研究防汛部署及抢险方案,下达防汛、抢险命令并组织实施。

  ③指挥协调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生活。

  (2)抢险组职责

  ①组织镇政府、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及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体的抢险队伍,负责营救群众,抢救物资。

  ②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分子;维护洪灾前后的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守护重要道路、桥梁、仓库等。

  ③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任务。

  (3)后勤组职责

  ①保障防汛电话、电传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文、水情资料。

  ②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摄取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

  ③及时提供车辆优先运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器材。

  ④组织实施灾时抢险救护工作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流行疾病发生。

  ⑤保障汛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证灾后正常供应。

  (4)防汛防台办公室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②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汛期值班工作,执行上级防汛命令,传达指挥长、副指挥长指示、决定。

  ③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汛抢险预算,制发有关文件,组织检查重点单位、重点地段,确保安全渡汛。

  ④收集汛期雨情、水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⑤分析汛期趋势,提供领导决策参谋意见,发布防汛抢险命令。

  ⑥组织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灾情统计。

  ⑦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至少一名领导带班。

  (5)村委会、镇直属单位主要汛期职责

  ①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河道、堤防、水库山塘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低洼地带,临河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灾后生产自救。

  ②全镇8个村,镇直属各单位要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的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调动,积极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及时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力争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③各村委会、镇直属各单位成立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汛期值班人员;各村要建立30人以上一支由党员、干部、共青团员为主的抗洪抢险突击队。汛期要保证有专人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6)应急联动机制

  当发现重要雨情、水情以及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村委会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由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后上报,由镇防汛地指挥部统一组织抗洪抢险。

   

第四章  防汛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洪涝灾害发生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

  一、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加强宣传,增加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汛抗洪的思想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构抢险队的建设。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危险的坝堤,排水管网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保养,保障防汛设施正常运行。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二、值班制

  降大到暴雨的范围小于三分之一,由值班负责人处置,特殊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降大到暴雨,由带班领导上岗值班,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和值班室报告,一旦出现内涝,按预案排除。降暴雨或大到暴雨,进入警戒状况,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启动政府应急预案。进入警急状态,指挥长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各位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相应防洪工作,要进入紧急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清扫、消毒、救灾等工作,安排水毁工程修复,避免次生洪水灾害。

  第五章关于防汛物资动态管理的预案

  为保证汛期安全渡汛,镇政府设立了防汛物资储备室,实行专人看管,随时检查,根据汛情添设防汛物资。

  各村委会设立防汛物质储备室,由村支书、主任指定专人看管,并随时根据汛情添设防汛物资。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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